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成都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政府办 日期:2017-05-18 13:04:00 字体大小:

C类  都府办理〔2017〕11号     签发人:何维楷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成都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6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成都都江堰影视基地的建议”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国影视基地的建设现状

  当下,我国的影视基地基本分为外景基地和内景基地两大类型。内景基地大多存在于各类电影厂或电视台内,以外景基地为主的影视基地遍布各地,涵盖了从春秋战国至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街区,尤其结合地域文化集中反映当时历史风貌的建筑群体更具有代表性。这些外景基地为制作反映某个时代故事的影视作品提供了很好的拍摄空间,同时也成为彰显地域特色文化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各种运营性质、行业属性的影视基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呈遍地开花的态势,然而雷同的建设方式、相对单一的运营模式使得影视基地缺乏各自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影视基地后续发展动力不足、影视产业链得不到充分开发成为普遍现象。影视基地发展较好的西部影视城、无锡影视基地、横店影视基地等,前期都是经过大量的影视文化培育,市场调研,产业规划论证和集资建设。

  二、都江堰建设影视基地的优势和瓶颈

  都江堰市因世界水利明珠都江堰水利工程而闻名,山水环绕,城景交融,天人相应,品位独绝,是享誉中外的旅游胜地。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为都江堰市文化兴市、建设国际旅游名城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前提条件,也为建设影视基地提供了基本条件和先天优势。

  近年来,有多部知名影视作品和多位影视文化名人到我市取景拍摄,如《西游记》、《功夫熊猫》、《爸爸去哪儿》、《回到被爱每一天》等,但上映后影视作品市场反响不大:一是我市没有充分利用电影这一媒介,在拍摄前期对都江堰市进行宣传。二是没有将都江堰旅游元素巧妙植入电影宣传中,提高影响力;三是没有开展品质较高的影视创作研讨会,邀请电影团队知名导演和演员重游都江堰,谈拍摄体会和演绎心历等,充分展示都江堰魅力。为此我市正在努力优化已有资源、开拓新的旅游增长点,深入实施“山、水、道、熊猫”等历史自然文化的研究整理和成果转化,通过城市形象宣传,文化影视创作等方式,推出一批具有文化印记、地域特色的文创旅游产品,推动文化与城市深度融合。

  三、都江堰市建设影视基地的设想

  长远来看,未来影视基地将向着片场化、工业化、数字化、国际化和全域化方向发展,仅提供剧组拍摄或将影视作为元素植入旅游景区的模式较难适应这些趋势,因此要获得长足发展就要摆脱单纯的“影视+旅游”模式。影视基地将不单是一个核心片区,而是除了场景和配套之外,将整个城市都作为全域化外景地来提供。都江堰市要建设影视景地,是重复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时期建筑(如古蜀文化城),还是构建独具特色的影视基地(如熊猫文化摄影基地、道文化摄影基地、山水文化摄影基地),或者开辟新的影视基地建设思路都是一项需要长远考虑的问题。从影视景地前期项目论证、项目定位、产业发展规划、扶助创新政策及后续品牌推广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我们将借鉴浙江丽水缙云仙都景区被授牌予“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影视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努力将都江堰建设成为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浙江仙都影视景地利用仙都的“黄帝文化”、“天然山水”、“处处是景”的独特优势,打造出一条完整的文创产业链。都江堰是我国首批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著名的文化旅游城市,我们将利用都江堰独具特色的“道教文化”、“熊猫文化”、“山水文化”来发展我市的文化产业优势,积极努力打造成为全国影视拍摄景地。

  二是我们将加强与国家、省市文化部门的沟通联系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扶持。争取让更多知名影视名人到都江堰来取景拍摄,并申报“全国指定影视拍摄景地”授牌工作,并组织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加强协作,积极筹备“全国指定影视拍摄景地”申报工作。

  三是根据《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引进各影视学院、影视创作制作机构、文化学者、影视名人到都江堰拍摄各类影视作品,促进我市影视业的发展,繁荣我市影视文化创作的生产,努力提升影视产业在未来都江堰市文化旅游发展中的作用,为建设都江堰市旅游城市国际化而努力。

  感谢您对都江堰市文化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以便我们及时改进。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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