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消除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光学镜片加工生产项目
|
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堰华路617号中小企业园2栋2楼 |
都江堰市永旭光学器材加工厂 |
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现有厂房(面积约500m2),年切割玻璃2500万件、年产玻璃透镜250万件 |
1.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磨边机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由预处理池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青城山污水处理厂B厂集中处理。 2.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处理,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各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限值。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玻璃粉末外售废品回收站;生产废料回用于生产;酒精、丙酮瓶、废擦拭纸、废切削油桶、废切削油及含油废渣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公示期间无意见 |
2 |
装配式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四川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金秋路7 号 |
都江堰市阿克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原有土地范围内实施技术更新改造,增加生产类和环保类设备共14台,生产规模和产能均不发生变化,建筑废渣处理、混料生产线最大处理能力20万t/a;轻质墙板生产线40万m3/a。 |
1.车间、道路、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道路及搅拌机冲洗,沉淀物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青城山污水处理厂B厂集中处理。 2.设置脉冲除尘器成套设备,对破碎制砂以及湿拌砂浆各产尘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粉尘经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设置顶棚,并采取防尘网覆盖遮挡、定期喷淋洒水设施等措施;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夜间(22:00-6:00)以及午休期间(12:00-14:00)不进行车辆运输和物料装卸;夜间不打料;通过设备封闭、主楼封闭、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各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限值。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生产废料回用于生产。 |
公示期间无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61929028 联系传真:028-87229017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