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环保局12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环保局 日期:2017-12-11 09:45:00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消除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都江堰M-TR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都江堰市灌口街道办、奎光塔街道办、玉堂镇、中兴镇、青城山镇、聚源镇

 

都江堰兴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全长约12.548km,由主线(城区内)、主线(城区外)、S106改线段、熊猫谷支线和都江堰支线组成,共涉及10条道路。其中:(1主线(城区内):起点与走马河街相接,沿三江路、天乙街、康复路布线,止于鲤鱼沱大桥终点,总长2.048km,包含走马河街、三江路、天乙街、康复路道路改造;(2主线(城区外):起点接玉府路,沿S106布线,经怀中路、白鸽路,止于东软大道,总长7.011km,包含S106(辅道及改建段)、白鸽路道路改造,新建白鸽路延伸段390m;(3熊猫谷支线:起点接赵公路,止于熊猫谷,总长1.848km包含环山路道路改造;(4都江堰支线:起点接金马河拦河2号闸坝,沿永安大道、江安河东路,终点止于紫荆城,总长1.641km,包含永安大道、江安河东路道路改造,新建金江路159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讯工程、交通工程、燃气工程等。

 

1.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当地附近既有环卫设施收集处理。

2.采取封闭施工、洒水降尘、及时清运、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严格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六必须”和“六不准”的要求,加强扬尘防治工作,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3.施工期噪声须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运营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采取限速、禁鸣、控制车辆等交通管理措施,通过绿化隔声、道路定期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弃渣运至政府指定的城市建渣堆场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外售废品回收公司、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城市建渣堆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公示期间无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61929028 联系传真:028-87229017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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