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6年度公务员考核记功嘉奖
及有关奖励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14-2016年连续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陈彬等64名公务员记三等功,并发一次性奖金1500元/人;对2016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耿玉文等312名公务员给予嘉奖,并发一次性奖金800元/人。同时,为充分发挥公务员年度考核激励作用,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376名公务员,年终目标绩效奖(2016年度)按单位人均数的105%计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附件: 都江堰市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2016年奖励名单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