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都江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来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7-12-21 00:00:00 字体大小: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都江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清真寺等52处都江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都江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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