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双安双创”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
给予嘉奖奖励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在成都市筹办全国“双安双创”现场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给予奖励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17号)、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双安双创”现场会筹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奖励后续工作的通知》(成食安办发〔2017〕52号)精神,现对我市参与全国“双安双创”现场会筹办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交通局王洪、市农林局雷昌田、奎光塔街道办事处黄芳、天马镇人民政府周科等4名同志给予嘉奖奖励,并发放一次性奖金800元/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