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成都医药服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7-11-29 00:00:00 字体大小: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成都医药服务产业园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推动我市大健康产业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成都医药服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任:  李光辉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        市政府副市长

        任:        市商务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卫计局医院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卫计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灌口街道。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地点设在灌口街道北街红塔坊,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商务局、灌口街道,共同推进产业园区日常运营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统筹医药产业园区运行整体工作,综合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市财政局:负责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涉及税收扶持内容的审核工作,按合作协议做好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

(三)市投促局:负责做好产业园区内医药服务企业入驻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市卫计局:负责对成都中基华夏医药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及入园企业产业进行行业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五)市场质量监管局:负责对管理公司及入园企业进行经营监督管理、证照办理等服务工作。

(六)市国税局:负责管理公司及入园企业的国税核算、征收等服务工作。

(七)市地税局:负责管理公司及入园企业地税核算、征收等服务工作。

(八)市公安局:负责园区交通动线规划设置,协助入园企业印章刻制等相关工作。

(九)灌口街道:负责综合协调园区企业入驻、投运、基础设施配套协调、环境营造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工作制度与要求

(一)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本单位职责,主动研究推进园区建设、运营发展等有关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固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共同协调推进园区建设、运营、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会议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形成园区日常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参加各项会议,认真落实管理委员会的会议议定事项。

(三)汇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园区建设工作。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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