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7年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避险搬迁目标任务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17〕20号)要求,为有效推进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户永久性避险搬迁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制定过程。
《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多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意见,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根据《成都市都江堰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专项调查报告》中确定的范围,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人员。
(二)安置方式
永久性避险搬迁采取货币安置、政府提供房源(含现房和新建房)安置、零星散户自建房安置等方式,参与户选择其一。
(三)关于部门职责
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危改中心、市土储中心、市国有企业、市新居办、市农林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相关乡镇(街道)等按照各自相关职能职责加快推进,确保地质灾害永久性避险搬迁有序开展。
四、指定的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本《实施方案》由市国土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姚维益,联系电话:8974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