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青府发〔2017〕89号
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城山镇乡村道路防汛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所、中心):
为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确保我镇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畅通,按照上级要求特制订《青城山镇乡村道路防汛应急预案》,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青城山镇乡村道路防汛的应急预案
为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确保我镇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畅通,按照上级要求特制订农村公路防汛应急预案。
一、农村公路的防汛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我镇农村公路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公路防汛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公路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 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曾庆全 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成 员:唐前兵、付婕、高永、刘建办公室下设镇农村公路管理站,24小时值班电话:028-87256691
三、人员、物资准备
(一)抢险队伍:组建防汛应急分队,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政府机关不少于10人,各建筑工程公司不少于10人,其他由养护、工程人员组成。
(二)抢险车辆、机械:应急车辆和装载机共21辆,由镇农村公路防汛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机械由养护队落实。
(三)抢险物资:片石,粗砂、石子,由养护队负责落实,物料存放地点应靠近临河线路。
四、工作职责及措施
(一)汛前要对养护路段、桥涵沿线设施进行一次彻底的汛前安全大检查。养护队除做好日常巡查外,对检查中发现的公路病害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加固。特别要对沿河公路及靠水库的公路以及易发生水毁路段,要认真进行技术检查,做好养护维修加固工作,对所有桥梁要全面细致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危旧桥梁要进行必要的抢修加固,确实不能进行抢修加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好警示标志;彻底清除桥涵上、下游行洪障碍,避免和减少水毁,塌陷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及时抢修,确保畅通。
(二)正在施工的新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要制订雨季施工方案,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和工地防洪、工程保障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一旦出现洪水灾情时要做好施工现场保护、排水及抢险工作。
(三)交通所对运送抢险物料和人员的车辆要提供专门车道,优先放行,继续做好超载超限车辆的查堵工作,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汛期安全畅通。
(四)财政所要提前落实防汛期间抢修资金的安排和必要的物资储备工作,并做到专款专用。
五、具体要求
(一)要站在对公路财产高度负责、对公路安全畅通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大洪、抗大汛的准备。
(二)要切实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一旦发生汛情,各单位抢险队伍要无条件服从农村公路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把防汛工作抓死、抓实、抓出成效。
(三)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汛情。镇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坚持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掌握汛情,做到汛期期间值班无空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在汛期无值班人员,无领导值班或巡查不及时,延误抢险时机或造成大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当事人的责任。
(四)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遇有险情或接到上级抗洪抢险的任务时,镇政府及各单位领导及抢险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和投入抢险工作,对已发生的水毁路段和桥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修复,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五)发生道路突发事件而引起交通中断的,在上报的同时,应立即在中断点位的两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封闭道路,在各主要路口设置“因xxx突发事件中断交通的绕行通告”、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出通告,告诉过往车辆绕道行使的路线等。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