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设立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工商所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来源: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7-07-14 13:08:00 字体大小:

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设立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工商所新闻发布会

发  布  词

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锡恒

(2017年7月3日)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真诚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新闻界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市场质量监管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按照发布会安排,下面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设立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工商所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设立背景

  大家知道,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是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全域旅游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战略决策。前不久,国家旅游局正式发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国家工商总局也早在2014年就印发了《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工商机关要依法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旅游业“潜规则”问题,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此次在我市设立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工商所,其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贯彻落实都江堰市建设“西控”战略背景下国际生态旅游名城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1+3+N”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改革,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执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活动,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关于人员机构

  组建1个旅游工商分局,为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直属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与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统一调配。

  组建19个乡镇(街道)旅游工商所,按“一镇(乡、街道)一所”原则进行设置,为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各旅游工商所与所在乡镇(街道)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合署办公,人员统一调配。

  三、关于职能职责

  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工商所成立后,将以服务全域旅游为出发点,坚持“一切为了旅游干、一切围着游客转”的工作理念,全面依法履行工商机关赋予的旅游市场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旅游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协作相结合,坚持日常监管执法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行政执法与诚信建设相结合,坚持行政监管与服务发展相结合),确保实现“服务旅游全方位、日常监管全覆盖、执法办案强力度、投诉处置更快捷”的全域旅游格局和发展目标。

  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工商所承担的职能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是负责整治欺客宰客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诱导游客高价消费的行为。二是负责严厉查处旅游产品销售单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三是负责严厉查处旅行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负责严厉查处涉旅经营企业“收受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五是负责及时受理、快速处置涉旅投诉举报,积极配合、参与涉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六是负责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检查,确保游客安全。七是服从都江堰市旅游市场“五大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旅游联合执法,共同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八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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