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府人〔2017〕16号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杨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国有公司:
经第十八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 科任都江堰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 军任都江堰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局级);
付庆福任都江堰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 芑任都江堰市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兼);
张大勇任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副局级);
谭首宇任都江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杨 涛任都江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高 赟任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唐 科任都江堰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王雨沐任都江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大队长(副局级);
马俊雷任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管理局青城山景区后山管理处处长(副局级);
欧阳建鑫任都江堰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朱春蓉任都江堰市畜牧局局长(副局级);
刘建华任都江堰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亮奎任都江堰市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先莉任都江堰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赵玉宇任都江堰市博览局局长(副局级);
张 伟任都江堰市新闻中心副主任。
免去:
陈 晓的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马福平的都江堰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杨 智的都江堰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黄 坤的都江堰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杨 科的都江堰市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职务;
罗 军的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付庆福的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彭 芑的都江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雨沐的都江堰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马俊雷的都江堰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建鑫的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管理局青城山景区后山管理处处长职务;
潘 刚的都江堰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章志强的都江堰市畜牧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朱春蓉的都江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大队长职务;
李亮奎的都江堰市古城景区旅游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智的都江堰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田 涛的都江堰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陈先莉的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管理局虹口景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赵玉宇的都江堰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 伟的都江堰市博览局局长职务;
杨咏梅的都江堰市新闻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局级待遇)。
特此通知。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