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撤销登记的有关规定,经市文物审查委员会和文物保护专家共同审查确定,拟对聚源镇双合桥等17处因自然灾害、城乡建设等原因造成文物本体不存或损毁殆尽无法修复,已不具有文物价值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撤销登记。如有异议,请联系市文物局,电话:028-87283349.
特此公示。
附件:拟撤销登记的17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都江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