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六个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政府办 日期:2017-06-16 15:34:00 字体大小: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六个十条举措”征求

  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省、成都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建设良好人居环境。根据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对铁腕治霾、科学治堵、重拳治水、全域增绿“三治一增”等工作要求,结合都江堰市实际,起草了《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六个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djyhbj@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都江堰市“铁腕治霾”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

  附件2:都江堰市“重拳治水”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

  附件3:都江堰市“科学治堵”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

  附件4:都江堰市“全域增绿”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

  附件5:都江堰市“山长制”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

  附件6:都江堰市“街长制”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都江堰市“铁腕治霾”十条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一、全域燃煤压减。禁燃区内所有燃煤、木材及生物质锅炉“清零”,禁燃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50%以上,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燃煤、木材、生物质锅炉。

  二、工业治污减排。实行提标减排、压产减排,涉气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减排方案。

  三、落后产能淘汰。实施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年度计划,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一企一策”整治。

  四、汽车控油减污。推广应用新能源等低排放车辆,坚决淘汰黄标车,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

  五、臭氧污染防治。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企业排放台账,加快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六、扬尘污染治理。落实建设项目降尘“六个100%”措施,严格渣土车运输管控、道路清扫保洁、裸土覆盖、道路硬化。

  七、强化焚烧监管。推行城区烧烤“炭改电”,全面禁止露天占道烧烤、露天焚烧、秸秆焚烧。

  八、餐饮油烟治理。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专项治理,扩大餐饮服务场所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覆盖面。

  九、完善实时监控。建设城区网格化空气自动监测微站,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和动态管控。

  十、加强综合执法。建立政府负责、多部门联控机制,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都江堰市“重拳治水”十条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一、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启动全市17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达20%以上。

  二、加强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治理。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三、开展畜禽养殖及屠宰行业专项治理。实施规模畜禽养殖业有序转移和规范养殖零排放,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屠宰企业。

  四、开展零星违法排污整治。对洗车场、农贸市场、洗砂场、搅拌站、“小散乱污”企业、“农家乐”等零星违法排污单位开展常态巡查整治。

  五、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西区水厂、一水厂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设置,完成西区水厂等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建设,依法拆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筑。

  六、实施饮水安全保护工程。启动向峨北区水厂建设,形成全市高区(北区水厂)和低区(西区水厂)配置供水、互为应急水源。

  七、加强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八、加强都江堰段流域水环境治理。完成岷江、沱江流域河渠污染源排查,实施“一河一策”治理,确保地表水出境断面考核达标率100%。

  九、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打造海绵城市。

  十、加快完成蓝线规划编制。完成《都江堰市蓝线规划编制》,分年度完成城市湿地、河道、湖泊沿线违规项目拆除。

 

  都江堰市“科学治堵”十条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一、开展交通秩序治理行动。优化城区、景区交通组织,从严治理 “七乱、五车、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文明出行意识。

  二、合理安排交通建设项目。科学统筹城区、景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强化巡查维修力度,提高道路设施完好率。

  三、促进路口路段提速提效。在有条件的路口路段(含背街小巷)进行路网扩能,优化城市慢性系统的规划建设,解决路口路段交通“堵点”。

  四、提高科技管理应用水平。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强化互联网+交通拥堵治理,完善景区诱导指示标牌,整治非交通标牌。

  五、推动共享业态健康发展。引导群众低碳节约出行,做好共享单车以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新业态有序培育,规范管理。

  六、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建设有轨电车,逐步实施村村通公交,规范出租车、客运车管理,构建高品质公共交通运输体系。

  七、优化路网循环承载功能。构建快速路网体系,实施道路加速加密成网行动,实现循环互通。

  八、加快推进“短平快”工程。实施城区电力下地迁改,病虫害桥梁及梗阻路整治工程,打通背街小巷硬阻路。

  九、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加快建设智能停车场,科学规划设置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范静态停车秩序。

  十、加强占道施工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占用道路开挖施工手续,推广非开挖技术及动态打围,减少工程施工对交通出行的影响。

 

  都江堰市“全域增绿”十条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一、完善顶层设计。高标准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行绿线公示制度。

  二、构筑生态绿廊。推进天府绿道主轴都江堰段和沿主要河流、旅游通道绿道规划建设,构建全贯通、无断点的绿道网络。

  三、实施闲置增绿行动。利用城区灾毁、闲置地块,分年度打造微绿地、小游园。

  四、实施宜居水岸行动。实施“九河十八岸”宜居水岸建设,先期推进蒲阳河、走马河、金马河提升项目。

  五、开展公园绿地倍增行动。加快城市公园、绿道、小游园、微绿地建设,五年城市公园绿地面积翻一番。

  六、推动公园增量提质。推进城市公园提升,开展新增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工作。

  七、推进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天府源湿地等重大生态项目建设。

  八、强化增花添彩建设。扩大城市全域观花彩叶植物栽植,建设5个观花赏叶特色游园,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

  九、实施道路绿荫行动。优化置换中山北路、蒲阳路等道路现有长势较差行道树,打造“一街一景”。

  十、打造特色水景观。五年新增城市特色水景100处。

 

  都江堰市“山长制”十条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一、健全工作体系。贯彻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市、乡、村、组四级“山长制”组织工作体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主体。

  二、划定保护红线。对全市森林资源实施分类管理,设立资源利用红线,落实林地分级保护制度。

  三、强化资源巡查。完善森林资源巡查体系,履行管护职责任务,加强森林资源巡查管护力度。

  四、完善智慧监管。全面整合对接部门视频监测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山林资源数据化管理。

  五、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

  六、加强减灾防灾。大力推进山区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加强林区火源防控及有害生物防治,全面治理水土流失。

  七、严肃资源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八、落实森林建设。有效推进林业产业建设,完成全市新增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双增长”目标。

  九、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源头管控,对破坏生态资源和造成水、土、气等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实行禁入,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十、抓好宣传引导。引导全民自觉参与 “山长制”治理山林资源行动。

 

  都江堰市“街长制”十条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一、建立三级街长制。实行市级、街道、社区街长管理,健全“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机制,长效管理。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强化环卫作业和公厕监管,推广生活垃圾上门收运和分类处置,禁止乱倾乱倒,杜绝露天焚烧。

  三、加强市容秩序管控。禁止违章占道、越门经营、流动窜卖、乱停乱放和乱牵绳挂物,加强便民服务疏导。

  四、加强市政设施管护。治理道路、桥梁、井盖等市政“病害”,强化日常巡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善、功能完好。

  五、加强建筑立面管理。定期清洗建筑立面,禁止乱涂、乱画,乱拉、乱挂、乱张贴商业文字、图案、标语等行为。

  六、加强店招广告管理。严格“一店一招”,整治陈旧、破损、过期和违规发光广告招牌,规范建筑光彩景观设置。

  七、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控制施工、装修、广场舞等活动时段和音量,禁止商家高噪音招揽生意,严查噪音扰民。

  八、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实施“四大工程”,严管“四大工地”,规范建渣运输处置,增加道路、绿化冲洗频次。

  九、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增加冲洗保洁频次,杜绝垃圾收运二次污染。

  十、落实网格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门前三包”,推行公众参与APP,夯实基础网格,提升“城市病”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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