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设定依据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
三、申请条件
合法结婚(含再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下列夫妻: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为都江堰市的;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现居住地为都江堰的;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都江堰市办理的;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都江堰市办理的。
注: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内地一方为都江堰市户籍的,双方子女数按《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计算。
四、办理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网上办理:
请按步骤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照片,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同时上传居住证照片;
2、现场办理:
(1)《四川省生育登记表》1份(点击下载);
(2)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供审核,复印件1份签名提交;
(3)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另提供办理方居住证供审核,复印件1份签名提交。
(二)视本人情况另需提供的材料:
1、涉外或涉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和婚姻证件(含法定中文翻译件及有权机构的认证文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委托代办时:《计划生育证件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复印件1份签名提交。
五、办理地点
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
六、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七、联系电话
都江堰市卫计局咨询电话:87270273
八、办理流程
1.网上登记。登陆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或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完成生育登记后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领取《生育服务证》。
2.现场登记。当事人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现场登记(当事人也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或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代办);完成生育登记后即时发给《生育服务证》。
九、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 |
公开电话 |
地 址 |
1 |
安龙镇社计办 |
87214093 |
安龙海棠路191号 |
2 |
崇义镇社计办 |
87221219 |
崇义镇正街上街146号 |
3 |
大观镇社计办 |
69288759 |
大观镇双凤路79号 |
4 |
灌口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
87134156 |
都江堰市瑞莲街115号 |
5 |
聚源镇社计办 |
13881762505 |
聚源镇鑫苑2巷60号 |
6 |
奎光塔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
87224211 |
奎光塔江安路下段25号 |
7 |
柳街镇计生办 |
87215995 |
柳街镇柳街17号 |
8 |
龙池计生办 |
87106020 |
紫坪村5组 |
9 |
蒲阳镇社计办 |
15388212231 |
蒲阳镇尚阳街319号 |
10 |
青城山镇社计办 |
18980559743 |
青城山镇青正街 |
11 |
石羊镇社计办 |
87280317 |
石羊镇东大街 |
12 |
天马镇社计办 |
87289473 |
天马镇政府 |
13 |
向峨乡计生办 |
87263148 |
向峨乡政府爱莲社区169号 |
14 |
幸福街道社计办 |
87142753 |
都江堰大道299号 |
15 |
胥家镇社计办 |
87224336 |
胥家镇石龙上街19号 |
16 |
银杏街道社计办 |
87163306 |
都江堰兴堰路54号 |
17 |
永丰街道社计办 |
87155056 |
都江堰彩虹大道南段691号 |
18 |
玉堂镇社计办 |
87182722 |
都江堰玉堂镇玉府街 |
19 |
中兴镇社计办 |
87210887 |
中兴镇梓桐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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