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前准备

现场办理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5. 《土地登记办法》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证书工本费:10元/本(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工本费)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6号

责任单位

  办理地点

  都江堰市壹街区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

  8: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8)8974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