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参保单位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办理渠道:窗口经办、单位网上经办。
(三)窗口办理地点:参保单位的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其指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
(四)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五)所需资料:1.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用于出具参保证明及收取证明单位的名称)。2.单位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六)填写表单:无。
(七)办理流程: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资料打印业务”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八)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九)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