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1.已在本市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本人密封的档案原始资料齐全。
(二)办理渠道:窗口经办。
(三)窗口办理地点:本人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四)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五)所需资料:1.本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2参保人本人密封的档案。
(六)填写表单:《成都市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申请认定表》[单位填报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表单下载地址:登陆市人社局官网www.cdhrss.gov.cn→“蓉 e 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用人单位(或个人用户)→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或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相关下载]。
(七)办理流程: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认定档案”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八)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九)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