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5. 《土地登记办法》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证书工本费:10元/本(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工本费)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6号
办理地点
都江堰市壹街区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
8: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8)8974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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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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